根据《浙江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(2019年7月修订)》(浙大本发〔2019〕21号),允许1门长学期的课程在中期申请放弃修读。申请批准后,成绩以“放弃修读”记载,不计入学分绩点统计。已提前结束、或明确注明不得放弃修读、或过程考核中该生发生违纪作弊等情况的课程,不接受申请。本次具体安排如下:
1.申请时间:4月22日至5月5日
2.申请方式:在线申请
3.申请范围:仅限1门春夏长学期课程
特别提醒:
请务必在5月6日(周一)后及时查询审核结果,以免因各种原因放弃修读不成功而遗漏上课。
请充分考虑当前修读课程学分总数及推迟修读可能带来的不便因素,申请放弃修读务必慎重!
教务处
2024年4月10日